各系科: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学风建设,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能力,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学生晚自习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时间
每周一、周二、周四、周日晚 18:00至20:30
二、晚自习人员
2021级学生须按指定教室组织晚自习
三、晚自习地点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科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做好考勤,严格管理,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晚自习质量。
2.学院对晚自习进行抽查,请系科提醒学生认真执行晚自习的相关要求,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相互聊天、嬉戏打闹等。各班委要配合检查人员对班级晚自习情况的检查,不得瞒报、漏报等。
3.如遇大型考试或重大活动安排,教室使用服从教务处统一调配。
4.本通知自2022年3月7日起开始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第二学期学生晚自习教室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