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
书记”“杰出青年学生”“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特色团支部”的通知
各系科分团委: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院团委将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40%。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年龄须在二十八周岁以下,入团年龄满十四周岁,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须由团支部全体成员推选产生。
2.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作为。
(3)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密切联系青年。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一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团支委以上职务,任期至少一年,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日常工作规范、务实,组织团内活动有新意、有特色,并在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2)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30%。
(3)近两年内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
4.优秀团支部书记
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严格落实学院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截至2021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担任团支部书记期间,带领所在团支部获评院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5.杰出青年学生
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基础上,优先考虑满足以下条件的候选人。
(1)国家、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国家、省级以上各类重大比赛中,特别是在学院认定的一级A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援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5)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6)在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产生较大影响者。
6.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3)作用发挥好。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学院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颇有建树。
7.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所属人员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过去一年中无团员受警告以上处分。
(3)作用发挥好。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支部成员的高度认可。
8.特色团支部
在共青团工作的某一重要领域(如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二、评选方式
1.“优秀共青团员”
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8%(学生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不申报该项,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额参见附件1。
2.“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每系至多推荐1名教师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推荐名额参见附件1。
4.“优秀团支部书记”
每系至多推荐2名学生,院团委将组织团务知识考核并综合评选出10名获奖者。
5.“杰出青年学生”
每系至多推荐两名,院团委将综合评选出10名获奖者。
6.“五四红旗团委”
一般不超过3支获奖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5)对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候选名单确定后,院团委将通过材料检查等综合评选出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所有系科均须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5)完成年度工作考核并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7.“五四红旗团支部”
每系至多推荐3个支部。团支部需对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团支部工作成绩单自评表》(附件4),对支部工作进行自评,自评分在90分以上方可申报,并随支撑材料一并上报。院团委将综合评选出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8.“特色团支部”
每系至多推荐3个支部,获奖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工作要求
1.各系科分团委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科特点,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各系科分团委要严格规范评选程序,在充分听取系科党总支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系科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参评对象中如有不符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
3.各系科分团委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强系科之间、支部之间的交流学习,让评选过程成为互通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渠道,力求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工作目标。
四、材料报送说明
1.各系科提交《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附件2)。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优秀团支部书记” “杰出青年学生”分别提供: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6)。
3.“五四红旗团支部” “特色团支部”分别提供:申报表(附件3)、自评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6)。
4.“五四红旗团委”提供:申报表(附件3)、自评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
以上公示无异议说明、申报表、自评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各系科党总支公章,请各系科将纸质材料汇总后于4月5日(周一)9点至17点送至院团委(起凤楼317),电子材料以汇总后发送至院团委邮箱(zbxytw@qq.com)。申报材料要规范简洁,尽量不要包含视频等过大文件,切勿过度包装,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联系人:何影
联系电话:15700982727。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