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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1-26 23:58:26    浏览次数: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关于开展系科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系科

日前,团中央下发了《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附件2),是团中央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举措,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部署。现结合我省2019年初下发的《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清单制度)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好全团工作指引和我省清单制度的关系。全团工作指引是在充分借鉴我省清单制度创新实践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科学谋划设计后推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两者在工作对象和目标上完全一致,均为通过不断对标找差、整改提高,使基层团(总)支部坚强有力、充满活力、体现价值。两者在主要工作内容上是融通一体的,其中全团工作指引中的“班子建设”与我省清单制度基础工作项中的“团的干部”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团员管理”“活动开展”与我省清单制度基础工作项中的“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的基本工作和活动”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制度落实”与我省清单制度中的“组织生活(工作机制)”等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作用发挥”与我省清单制度中的“重点任务”等相对应。两者在实施步骤上是重合一致的,均通过团(总)支部自评、基层团委复核、团的领导机关检查指导等形式手段推动团(总)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两者在工作内容的细化程度、摆布维度、星级评定的数量和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其中全团星级评定的等次和形式为五个星级、百分制,我省采用的是四个星级、工作缺失定性扣除法

二、在全面落实我省清单制度基础上,扎实推进全团工作指引的落实工作。全省各地各领域团(总)支部要本着先全面落实我省清单制度、后对照全团工作指引查漏补缺;先线下实体开展工作和活动、后智慧团建系统登录勾选填写评价的原则,在全面落实我省清单制度基础上,扎实推进全团工作指引的落实工作。其中,对于两者中的同一工作内容任务和组织实施中的操作步骤必须统筹谋划、一体化开展,无须重复组织实施;对于两者中的星级评定的等次和记录方式要一体化开展、差异化处理,其中落实我省清单制度的呈现方式是以县级团组织为单位汇总填写《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3),落实全团工作指引的呈现方式是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登录勾选填写评价。

三、重点把握好全团“对标定级”与我省定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客观真实地抓好定级和整改提高工作。我省清单制度实施中认定的四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5星级(≥90分);三星团支部根据全团“对标定级”的评价细则和工作实际落实情况,合理对应其4星级(8089分)和3星级(7079分);二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2星级(6069分);一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不予定级(60分以下)。

根据全团统一部署,202011月底前全省各地各领域团(总)支部须在“智慧团建”系统“自评定级”栏目选择自评结果,并同步完成我省清单制度中的对标找差、星级评定工作。其中,落实我省清单制度中评定的一星、二星团(总)支部必须列入重点整改对象,整改比例以县级为单位原则上不低于20%近三年内基层团委获得县级以上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除外。列入重点整改的团(总)支部必须逐项对照我省清单制度和全团工作指引客观真实地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缺失项,针对性制定具体整改提高方案,加紧推进整改工作,确保12月底前所有纳入重点整顿团(总)支部完成整改,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复核。三星团支部也应认真对标找差,针对工作中薄弱缺失项开展相应整改。

四、上级团组织切实抓好审核把关、督导检查工作。上级团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深入基层、靠前指导,认真抓好团(总)支部评星定级的审核把关、督导检查等工作。基层团委要逐一审核把关、督导检查所辖团(总)支部落实我省清单制度和全团工作指引情况,实事求是地复核认定星级、反馈薄弱缺失项、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加紧完成整改提高。县级以上团组织特别是市县团的领导机关要采用四不两直和电话、网络抽查等方式随机督导检查基层团委和团(总)支部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其中市县团的领导机关抽查团(总)支部的比例应不少于2%5%。检查和抽查结果应纳入对基层团委和团(总)支部年度总体考核评价。

五、要求各系科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并于124日下午3点前以系科为单位附件3以及1500字左右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是围绕各系科支部数量,团员基本情况、《对标定级》推进落实情况、团支部评星定级的面上情况、推进该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建议)发送至团委邮箱zbxytw@qq.com

12月中旬,院团委将根据备案信息,多渠道随机抽样检查核实。对于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和团干部,通过约谈、通报、缩减和取消2021年相关表彰资格等方式,进行警醒和惩戒;对情节严重、负面影响大的,进行团内公开通报。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

        3.《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201126


附件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第1版  2020年)

1. 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团支部(团总支,下同)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增强组织力。

2. 时间

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地方(系统)认为确有必要,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

3. 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 标准

一般由省级团委统筹,市、县级团委立足本地区(系统)实际,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合理细化评估指标,设定具体分值,开展评星定级。建议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5. 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

5.1 团支部对标自评

——10月底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5.2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11月底前,基层团委结合组织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基层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智慧团建”系统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5.3 团的领导机关抽查评估

——12月中旬,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年底前,各省级团委基层建设部门须将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6. 机制

6.1 分级负责。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6.2 评议考核。“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要着力建立健全支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前三季度进行专项部署,推动基层团组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6.3 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考察维度

分值占比

主要评价内容

具体指标

班子建设

15%

左右

1.班子配备齐整

书记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2.班子运转有序

支委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能发挥作用

团员管理

20%

左右

3.团员信息完整

支部团员底数清晰,团员信息完整,能联系上。

4.入团程序规范

严格按程序发展团员;无突击发展团员、不满14入团等现象;规范组织入团仪式

5.基础团务规范

团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接尽接;按时足额缴纳、上缴团费。

活动开展

20%

左右

6.经常开展团支部活动

团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团员参与率50%以上。

7.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

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有主题有记录。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编入一个团的支部,并参加所在团支部或者团小组组织生活。

制度落实

20%

左右

8.组织体系健全

隶属关系清晰;团总支至少有2个下属支部;规范设立、管理团小组。

9.“智慧团建”应用

团员、组织、干部信息完整;及时动态更新信息。

10.规范使用团的标识

落实团旗、团徽、团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11.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团小组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

作用发挥

25%

左右

12.团员先进性得到彰显

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13.服务中心大局成效

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1项以上特色品牌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14.落实推优入党制度

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与党组织衔接顺畅,有具体的“推优”名单

自评定级

   星团(总)支部

上级复核

   星团(总)支部

注:中学团(总)支部一般不考核第14

 

附件2:

 

“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一、“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流程

 

1.团(总)支部自评

 

1.1团(总)支部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对标定级——团(总)支部自评菜单,界面默认显示的为本组织当年度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自评表。

 


1.2对照参考标准,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下拉菜单,选择自评结果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


注意事项:

1.成立6个月以内的团支部(2020101日之后)、流动团员团支部、待接转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2.不予定级团(总)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线下完成整改后方可在系统中修改自评结果。
    3.上级团委完成复核后(不予定级除外),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不允许修改;未复核前,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最多允许修改3次。
    2. 上级团委复核
    团(总)支部完成自评后,上级团委在操作中心收到提示消息,告知下级支部自评结果,并须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2.1 点击左侧对标定级——上级复核菜单,界面默认显示的为下级团组织(不含团委、团工委)。
    2.2 勾选需要复核的团组织,然后点击左上角的复核团(总)支部自评结果按钮,再点击具体星级即可完成复核。

2.3 如上级团委需修改复核结果,可以点击上级复核结果栏的修改按钮重新选择。每年1231日中午12:00前,系统将锁定复核结果,不允许再次更改。


3.团(总)支部查看上级团委复核结果

3.1团(总)支部在操作中心会收到提示消息,在对标定级——团(总)支部自评界面最后一栏,查看上级复核结果。


4.团(总)支部重新自评

若上级团委复核结果为不予定级,下级团(总)支部将被列入重点整顿。线下完成整改后,团(总)支部需在系统内重新自评。

4.1对标定级——团(总)支部自评界面自评定级原自评结果基础上进行修改,点击提交按钮。

4.2自评结果重新提交后,对标定级——上级复核界面团(总)支部自评结果栏的数据会同步更新并标红,上级团委结合支部新的自评结果,再次复核即可。


二、常见问题Q&A

 

 

1.请问团(总)支部管理员可以修改自评结果吗?

若上级团委还未复核,团(总)支部管理员可以修改自评结果,共3次机会,每次修改后的最新自评结果上级团委可在

作中心上级复核界面查看。上级复核后,自评结果则无

法修改。如果上级复核的结果为不予定级,则团(总)支部

的自评结果允许重新修改提交。

2.毕业生团组织需要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吗?

根据要求,毕业生团组织同样需要开展。

3.上级团委是否可以看到下级团(总)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具体进度?

对标定级统计功能将于11月中旬前上线,届时各级团组织可以详细了解下级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的具体进展。


附件3                            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

县域县级以上团组织名称:                        

县级以上团组织
下辖团委名称

再下一级团委名称(可选填项、可拓展列)

团支部(团总支)
名称

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姓名

联系方式
(手机)

支部
团员数

支部应覆14-35周岁青年数

团支部
星级评定

星级评定理由
(三星及以下请注明未落实项)

县级以上团组织
是否把关

对应“对标定级”分数

1中北学院团委

1XX系团总支

1XX团支部









2XX团支部









3.......









2XX系团总支

1XX团支部









2XX团支部









3.......









注: 1、各设区市团委以县域为单位进行统计,一个县(市、区)一张表格;
     2、星级评定标准严格对照《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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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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