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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五四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4-21 14:07:21    浏览次数:

各系科分团委:

为深入推进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选树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展示优秀团员风采,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立志成才,学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9年度“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 红旗分团委

对系科分团委过去一年的共青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经过“工作规范”和“工作成果”考核,最终依据综合得分(工作规范分(70%)+工作成果分(30%))评选出年度“红旗分团委”。

系科分团委须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系科团工作自评材料》(附件八)完成年度工作考核并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作为“工作规范”和“工作成果”的得分依据。

2. 红旗团支部

将根据学院2019年下半学期班级团支部先进集体评审答辩会评比结果产生。  

3. 优秀团支部书记

“优秀团支部书记”面向全院任职期间其所在支部获评过学院“班级团支部先进集体”的班级团支书中进行遴选。

4.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评选分为教师和学生两个系列。各系科分团委对照评比条件至多推荐1名教师团干部(经管系2名)参评.“优秀团干部(学生)”系科评选人数一般不超过系科团员总数的1.5%。

5.    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评选,各系科分团委对照评比条件,人数一般不超过系科团员总数的6%。

二、工作要求

1.各系科分团委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科特点,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系科分团委要严格规范评选程序,在听取系科党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

3.各系科分团委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强系科之间、支部之间的交流学习,让评选过程成为互通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渠道,努力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工作目标。

三、日程安排

1. 系科评选、申报阶段

各系科分团委在落实好相关组织工作的基础上,将相关评选申报材料于4月28日(周二)下午5:00前上报学院团委,所申报集体及个人奖项须在系科进行至少3天的公示

2. 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团委将于4月29日至4月30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完成委员会研究(红旗分团委评比将到系科检查评比支持材料),最终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5月1日至5月3日学院公示,并进行公示。5月4日发文表彰

四、关于评选的相关说明

1.材料报送说明:

(1)系科提供本单位申报奖项汇总清单(附件二)的纸质版、电子版。

(2)红旗分团委:申报表(附件三)的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

(3)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四)的纸质版、电子版,个人事迹文字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

(4)优秀团干部(教师):相关申报表(附件五)的纸质版、电子版,个人事迹文字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

(6)优秀团干部(学生):相关申报表(附件六)的纸质版、电子版。

(7)优秀团员(学生):相关申报表(附件七)的纸质版、电子版。

以上申报表、自评表、汇总表均需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各系科公章,事迹材料、支撑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5。请各系科分团委将材料汇总后于4月28日(周二)下午17:00前送至学院团委(起凤楼309),电子版材料分类打包后以系科名称命名后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zbxytw@qq.com)。申报材料要规范简洁,不要包含视频等过大文件,不要过度包装。红旗分团委支持材料无需上报,学院团委将到系科进行检查。

2.过去一年中有团员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团支部,不得参评本年度“红旗团支部”、过去一年中有团员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参评所有个人奖项。

3.在这次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的科优先考虑。

4.系科上报的参评对象中如有不符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


附件:关于做好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9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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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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