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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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06 17:31:06    浏览次数:

 

各系科: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选拔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定于2018年5月举办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我院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重在把此次大赛作为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赛的选拔赛,引导我院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院团委主办,教务处、学工处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分管团委和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主任,团委、学工处和教务处负责人作为成员,大赛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需提交完整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跨系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系科)。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以3人为宜。参赛团队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本次比赛分为高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开展评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五、高教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2019年3月25日)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 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高教赛道参赛项目组队数量

请各系科至少组织每个大一、大二团支部报送创意组2支,至少组织每个大三团支部报送创意组一支,各系科至少组织报送初创组1支,成长组不作最低要求(若团支部申报初创组和成长组1支,创意组可少报1支)。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系科要组织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组织参加的项目与系科团支部的比值以及最后获奖情况,将作为系科红旗分团委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八、参赛项目数量

请各系科至少组织报送公益组7支(经管系10支,音乐系3支),可选报商业组1-2支,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系科要组织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组织参加的项目与系科团支部的比值以及最后获奖情况,将作为系科红旗分团委评比的重要依据。

八、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报名审核(5月6日—5月19日)。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二)系级初赛(5月19日—5月20日)。

各系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推荐1-2支优秀团队,参加院级决赛。参赛项目电子稿5月20日前发给团委田琛琛老师,纸质稿交至团委起凤楼309办公室。

  1. 院级决赛(5月21-月23日前)。

    5月21日开始,学院组委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开展学院决赛,分为高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开展评比。

    九、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院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项目可参评“思康双创奖助金”

    (二)奖励政策。

    获奖项目将在学院创业街区项目审核中,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入驻权。

    (三)跟踪服务。

    获奖项目已落地的,学院将帮助该项目对接团市委、人

    社局获取创业政策和资金扶持。

    十、大赛宣传发动

    各系科要认真做本系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在校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五届

    “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八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

    省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3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省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参赛项目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以3人为宜。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推荐项目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五)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项目数量

(一)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

各高校校级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博士授权高校报名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总数一般不低于30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270个,独立学院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250个。

(二)晋级省赛参赛项目数量

原则上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1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8个;独立学院每校推荐数不超过6个。晋级省赛的项目中,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四个组别的项目比例原则上要均衡,推荐的创意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50%。

(三)晋级省赛参赛名额奖励

获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高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40%以上的增加1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70%以上的增加2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4个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校晋级省赛名额。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2019年3月25日)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 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审核(5月1日—5月20日)

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高校凭借国赛组委会统一创建的账号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在省赛QQ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赛管理系统,即可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的项目进行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二)校级初赛(5月中下旬)

各高校5月2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根据校级初赛成绩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决赛参考),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jsip.njnu.edu.cn)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各校管理员账号信息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分配,可查看校内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筛选、查询、下载等操作。

(三)省级复赛(6月20日前)

6月15日开始,省赛组委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利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与师生共创组等4个大组若干个小组进行省级复赛,评选出140个省赛三等奖,评选出120个省赛项目进入省级决赛。6月20日前完成省级复赛。

(四)省级决赛(7月中旬)

省级决赛拟定于7月中旬在常州大学举行。推荐省赛高教主赛道一等奖项目进入训练营,通过训练营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参加高教主赛道创意组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0分钟的陈述和5分钟的回答问题,参加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5分钟的陈述和10分钟的回答问题。各校通过省赛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4个。

(五)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5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银奖。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高校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进行赛事宣传、活动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七、评审规则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奖项设置及激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一等奖40个、二等奖80个和三等奖140个,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获省赛一等奖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项目将由省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校级初赛组织情况和省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算。校级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报名项目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5个项目增计1分,最高总计70分。省赛组织获奖情况根据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高校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政策

鼓励高校对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不低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高教主赛道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主赛道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三)跟踪服务

省赛组委会将为大赛获奖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组织省赛获奖选手参观花桥国际商务城和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苏南分园等。协助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昆山花桥落地孵化的,由当地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推荐“互联网+”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等类型获奖项目进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苏科贷”企业库,享受“苏科贷”的优惠融资政策;推荐现代农业类获奖项目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名单,享受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优惠;组织体验依托互联网思维创新的特色大数据产品——小微企业“快贷”。

九、材料提交

各高校应将参加省赛的团队材料在5月28日前集中寄送至常州大学教务处(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邮编:213164),并组织学生登录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各校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每个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6)(2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0)、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1)(各1份)。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xylp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学校-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主赛道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魏永军

联系电话:025-8333515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常州大学教务处  张小远

联系电话:0519-86330148,0519-86330022(传真)

电子邮箱:zxylpy@163.com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邮编:213164

十、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五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决定联合省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全省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省组织1000个左右的团队,深入开展“红旅实践行·筑梦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 以青年为主力、以红色为主题,以筑梦为主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江苏最大的思政课堂。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引导青年走进江苏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市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传承和发扬江苏特有的雨花英烈精神、周恩来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和淮海战役精神,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伟大实践,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

 

三、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9年4月)

各高校要以调研为基础,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保障等内容。学校要主动联系农业、扶贫和环保等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项目需求等情况摸底统计(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省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jshlwjds@126.com)。

2.启动仪式(2019年5月)

省赛组委会将于5月中上旬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举办江苏“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省启动仪式。全省各高校每校推荐1-5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并于5月10日前完成启动仪式报名。详细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启动仪式后,选取部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组织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对接活动或大赛训练营的高校或市县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省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3.活动报名(2019年4-5月)

各高校要积极发动、充分挖掘本校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及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进行校赛报名。参加省赛的团队须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jsip.njnu.edu.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30日至520日。

4.组织实施(2019年4-8月)

江苏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江苏)小分队” “健康中国(江苏)小分队”“幸福中国(江苏)小分队” “教育中国(江苏)小分队”“法治中国(江苏)小分队”“形象中国(江苏)小分队”“强富美高新江苏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等地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各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争取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9年7-8月)

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省赛组委会将在全省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特别是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工作、重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以3人为宜。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推荐项目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参赛项目数量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

各高校校级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青年红色之旅”赛道校赛报名数不少于主赛道数量要求的20%,即博士授权高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校级初赛的团队总数一般不低于6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低于54个,独立学院和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低于50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低于44个。“青年红色之旅”赛道校赛报名数量单列。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晋级省赛参赛项目数量

原则上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5个;硕士授权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4个;独立学院和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3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推荐的公益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50%。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晋级省赛参赛名额奖励

获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高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50%以上的增加1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2个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校晋级省赛名额。

(四)赛程安排

1.报名审核(5月1日—5月20日)

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高校凭借国赛组委会统一创建的账号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在省赛QQ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赛管理系统,即可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的项目进行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2.校级初赛(5月中下旬)

各高校5月2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根据校级初赛成绩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决赛参考),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jsip.njnu.edu.cn)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各校管理员账号信息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分配,可查看校内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筛选、查询、下载等操作。

3.省级复赛(6月20日前)

6月15日开始,省赛组委会参照全国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审规则,利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等2个大组若干个小组进行省级复赛,评选出5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三等奖,评选出45个左右项目进入省级决赛。6月20日前完成省级复赛。

4.省级决赛(7月中旬)

省级决赛拟定于7月中旬在常州大学举行。推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等奖项目进入训练营,通过训练营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5分钟的陈述和10分钟的回答问题。各校通过省赛晋级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不超过2个。

5.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6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银、铜奖。

(五)奖项设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等奖15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55个,奖项设置及数量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市县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项目及单位将由省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学校层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情况、校级初赛开展情况和省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算。校级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学校层面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计30分,承办省级“青年红色之旅”活动的计50分。报名项目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5个项目增计1分,最高总计70分。省赛组织获奖情况根据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高校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高校、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提高高校师生参与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协调对接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省赛组委会将推动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推动高校与扶贫地区的定点对接力度,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强化培育,推动落地。各高校要依托省大学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产业联盟,拓展项目对接渠道,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培育孵化;选育有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项目和学生团队纳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层次递进式培养体系;健全创新创业团队和农村脱贫、乡村振兴需求的长效对接机制,持续跟踪对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提高协议的有效率和项目的转化率,培育一批帮扶品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省赛组委会将与江苏教育频道合作拍摄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我省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六、材料提交

各校应将参加省赛的团队材料在5月28日前集中寄送至常州大学教务处(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邮编:213164),并组织学生登录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各校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每个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6)(2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0)、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1)(各1份)。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xylp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学校-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魏永军

联系电话:025-8333515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常州大学教务处  张小远

联系电话:0519-86330148,0519-86330022(传真)

电子邮箱:zxylpy@163.com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邮编:213164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 更新时间

    2019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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