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定于11月27日-11月28日召开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校团委分配给我院的名额有3个,代表初步人选需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上报校团委,因此我院上报校团委代表初步人选是4个。
一、代表条件
凡在我校有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团干部或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被选为代表。
坚持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发展,热爱团的事业,在本职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议事能力较强;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自我要求严格,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代表初步人选候选人
各系科在全系范围内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一名共青团员作为代表初步人选候选人,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4人作为代表初步人选。
三、上报时间
请各系科于10月15日将《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电子稿发送给浦一婷老师。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岁) | (岁) | 照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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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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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年月 |
| 入团年月 |
| 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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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团内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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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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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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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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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 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 学院党委 审核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 |||||||
校团委 审查意见 | 年月日(盖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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