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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推优及投票公示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2-10 14:51:10    浏览次数:

系科分团委:

团支部"推优"工作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党委"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要求,请各系部重视推优结果公示环节,各分团委书记精心组织本分团委推优工作,做好指导工作。(具体细则请参看附件)
   "推优"时间为:20181212日起至2018年1225日止。
   推优要求:
   1、本次推优对象须向全班所有团员进行个人情况汇报,大学期间参加党的理论学习、自身专业学习、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学期间获奖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汇报,时间不少于3分钟。

2、推优大会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参加方可举行,推优大会结束后,需在推优表上签署名字。

另:此次各系科分团委提名将设人数限制,详见附件1。
   3、请各系分团委在1220日中午12点前将审核完毕的《xx系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表》《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份上报院团委,纸质稿由分团委书记签字并盖系科公 院团委审核并盖章。

4、经院团委审核合格后的名单将返回各系科,请各系科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由各系分团委保存,选票由各团支部保存。
   6、此次推优的对象,如果上半年获"校优秀团员"称号的,可不进行个人汇报和投票(视为全票通过)。

请各系分团委书记将条例及审核表要求传达给各位班主任,依据条例认真指导班主任完成推优工作,推优选票及推优审核表请于1212日之后到行政楼107团委办公室领取。不尽事宜,请与团委薛晶晶老师联系。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十二

 


  • 更新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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